2337项目可研阶段海域放射性本底调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 QT025JFR519C11506BD/HDGC-FW-GKZB-25-2799
2.2项目名称:2337项目可研阶段海域放射性本底调查
2.3项目概况:对本项目周围海域环境中天然和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本底进行调查,获得项目建设前海洋环境放射性本底的基础资料,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等报告提供数据支持。
2.4招标范围:具体以《2337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海域放射性本底调查技术任务书》文件编号2337-J00RSK09,版次A为准,主要内容包括:
(1)资料收集:
a)收集厂址附近海域的放射性历史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近3年的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
b)收集向厂址附近海域(以本项目排水口为中心,半径50km范围)排污的放射性废液排放企业工程的基本概况资料,资料应尽可能包括:企业名称、排放废液中放射性物质的种类、含量和特征、排放地点、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频度等信息。
(2)现场调查:海洋环境介质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调查,介质种类包括海水、沉积物、海洋生物。
2.5项目地点: 2337项目所在地
2.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工作完成且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生效后0.5个月内,完成工作大纲及质过两纲专家评审。
第二阶段: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提交通过专家评审粮据专家见修改后的中间成果报告。
第三阶段:合同签订生效后16个月内,提交通过专家评审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的最终成果报告。
2.7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14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CMA检验检测资质(附具证书附件,附件中的检测项目应覆盖技术任务书中具有国家或环保行业测量技术规范的调查内容)并在有效期内,且资质证书范围应覆盖本项目的研究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近3年具体指:提供2022年—2024年。
(4)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0年8月至今,以合同正式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海域放射性本底调查项目方面的类似项目业绩,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页、签字页、合同工作内容及范围的相关页)。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有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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