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531SW905234
项目名称:深汕中医医院(汕尾市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 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2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骨科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1,9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手术器械 | 单侧双通道脊柱内镜手术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960,000.00 | - |
1-2 | 手术器械 | 脊柱椎间孔镜手术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96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骨科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骨科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