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溪河流域蓬溪县段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芝溪河流域蓬溪县段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芝溪河流域蓬溪县段综合治理项目招标核准的批复、蓬发改审〔2025〕39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蓬溪共创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及业主自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蓬溪共创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蓬发改审〔2025〕39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市蓬溪县。
2.2建设规模:河道治理长度 5 公里、污水管网 48 公里,清理底泥 5.5 万立方米,生态护岸 5公里、人工湿地建设 0.009 平方公里。
2.3投资额:10230 万元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勘察工作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前期现状摸查以及施工期现场服务等工作,并提供详细岩土地质勘察报告成果。工程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后期服务工作等,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深度要求。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牵头人应由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4)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帐户交纳;(5)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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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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