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FA-BFJL-DL-202516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物活性肽文化产业园配套项目已由抚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抚发改审批字[2025]4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参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生物活性肽文化产业园配套项目
2.2建设规模:1.场地平整82505.6㎡,挡土墙295.33m,围墙531.96m,铁艺栏杆827.28m,可移动栏杆18m;2.给排水工程:给水管线597m,污水管线204.7m,雨水管线6m;3.电力工程:电力管线2000m,电力管道清淤1400m。
2.3建设地点:抚松经济开发区内。
2.4计划工期:计划2025年11月25日开工,2026年12月30日竣工,总工期为4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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