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7.13洪灾”灾后重建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江市东兴区“7.13洪灾”灾后重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东兴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东区发改[2025]1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东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东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石子镇、白合镇、杨家镇、永兴镇、永福镇、高梁镇、双桥镇、平坦镇、顺河镇。
2.2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灾后重建项目,工作点位涉及9个乡镇40处点位,主要重建路基及边坡清理修复路面修复、桥梁涵洞修复等内容。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专业深化设计)、施工期设计配合及技术服务工作;施工图预算及预算;施工工作内容包含工程量清单内,但不限于施工图纸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编制技术规范文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内容。(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施工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业绩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公路工程施工业绩【①已完成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或竣工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交工或竣工证明材料上的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②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以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单位数量(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成员无权向招标人单独主张权利。
4.**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