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中江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中江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德凯审批〔2025]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阳市凯州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银行贷款、业主自筹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40:7:53,招标人为德阳市凯州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德凯审批〔2025]1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鑫磊邦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德阳市凯州新城
2.2规模及投资额:新建占地面积约36.24亩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总规模为1.0万m3/d,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0.5万m3/d, 建设内容包括一体化除氟设备(200m3/d)、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A0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 曝气生物滤池、紫外线消毒渠及尾水提升泵池、综合加药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臭氧发生间、污泥脱水间、除臭系统及配套设施等。
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全部范围;其中,工艺工程(含总平部分的工艺管道)及自控工程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内,该部分工程的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均由业主自行负责。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施工 1 个标段
2.6标段投资额: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不低于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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