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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611 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环保监测及咨询、环保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G0611 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 G0611 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4〕421 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 G0611 张汶高速四川省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495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郎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补助、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委托人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的环保监测及咨询、环保验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项目起自四川省若尔盖县红星镇折物村,接甘肃省拟建的 G0611 张汶高速赛尔龙至郎木寺段,止于松潘县川主寺镇以北的黄胜关村附近,接拟建 G0611 张汶高速川主寺至汶川段。路线全长178.797 公里,桥隧比 27%。全线设置红星、花湖、阿西、若尔盖、若隆嘎、年朵坝 6 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红星、花湖、阿西、若尔盖、若隆、年朵坝 6 条互通连接线,共长 7.994 公里。项目全线处于 3000m 以上高原海拔地区。

2.2 技术标准

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年朵坝互通段 134.624 公里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6.0 米;年朵坝互通至终点段 44.173 公里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5.5 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互通连接线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2.3 环境影响报告书

《G0611 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阿坝州生态环境局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以《关于 G0611 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阿州环审批〔2024〕29 号)进行了批复。后续如环境影响报告书发生变更,以最终变更的报告书及其批复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 G0611 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全线环保监测、咨询及验收的全过程环保服务工作,共划分为 HBFW 一个标段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及直接影响区域范围内的环保监测、环保咨询、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并提交各专项报告。

(1)环境保护咨询: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进行施工期环境保护咨询,并定期提交咨询分析报告,提交环境咨询总结报告等工作。

(2)环境监测:根据批复环境影响报告环境监测计划要求,对项目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提交环境监测总结报告等工作。敏感区域应当布设固定监测设备,监测设备应当满足数据记录与提取。

(3)生态监测: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等要求,定期开展生态监测工作,将生态监测结果以年报方式定期反馈给建设单位,结合施工期生态监测情况进行分析并编制生态监测总结报告。

(4)环境保护验收: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编制验收报告,通过验收等工作。

(5)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编制(如有):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过程中存在达到变更相关标准时,开展环评报告书变更工作,协助送审以取得相应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5 服务期

预计总服务期为 72 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 48 个月,环境保护验收阶段24 个月。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并向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之日止。包含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

注:投标人应考虑项目工期、里程、作业点分散及分阶段咨询、监测及验收等对人员的安排以及对咨询、监测及验收费用的影响。

2.6 机构设置

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现场设置一级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 HBFW 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在其自身资质允许范围内及联合体分工范围内承担相应工作。

(2)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不得超过 2 个,即为 1 个牵头人加 1 个成员;

②联合体投标的具体资格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关联关系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与本项目对应标段的施工承包人存在前述第(1)项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同一路段的投标(“路段”指凡施工标段在本次服务标段管辖范围内的都被视为同一路段)。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施工承包人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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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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