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组委托实施洲5增压站洲19增压站建设用地组卷报批项目
项目编号:CQYT2508-FWZBGK131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组委托实施洲5增压站洲19增压站建设用地组卷报批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组织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产能建设项目组2025年洲5增压站(220万元/不含税)、洲19增压站(220万元/不含税)、建设用地进行报批,并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后完成不动产登记。 项目估算金额4400000.00元
2.2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拟划分2个区块,需要2家服务商,拟选中标服务单位2家,负责完成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组委托实施洲5增压站(220万元/不含税)、洲19增压脱水站(220万元/不含税)建设用地组卷报批项目。第一名负责完成洲19增压脱水站建设用地组卷报批、第二名负责完成洲5增压站建设用地组卷报批。若中标单位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影响招标人项目实施进度的,招标人有权对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标段描述:洲5增压站(220万元/不含税)、洲19增压站(220万元/不含税)
2.5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准入要求:投标人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油气建设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含专项手续)集中资格招标》第一标段陕西区域中标单位。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天)至少具有一项建设用地报批项目相关业绩。
人员要求:投入人员不少于 5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名,技术负责人 1 名,技术人员 3 名。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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