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城区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305000202502000111
项目名称:临淄城区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11437289.83元,共分2个包,其中合同能源管理服务:11268265.84元;其他服务:169023.99元。
采购需求:包A:合同能源管理1.本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内容: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保证型)”,对以下道路路灯进行节能改造:辛化路、辛河路、齐盛路、辛三路、辛化立交辅路、辛化立交桥、稷山路、学府路、齐都路、齐兴路、晏婴路、齐都体育城、雪宫路、雪宫路南段、南外环、管仲路、牛山路、稷下路南段、南二路、桓公路北段、勇士中巷、稷下南巷、淄水路、火车站西巷等,节能改造完成后对项目进行运营维护。2.项目地点:临淄区。3.符合国家、省市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包B:监理1.对临淄城区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路灯节能改造施工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工程量验收、工程造价控制、设计变更、灯具检测、产品服务质量考核、节能率检测、货物采购、安装、调试及对材料的监督检验及项目改造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2.项目地点:临淄区。3.符合国家、省市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合同履行期限:包A合同履行期限:节能改造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并验收合格;运营维护期8年(不含节能改造期限)。包B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节能改造开始至项目节能改造完成验收合格一年并经节能运营管理首年度节能率测算完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A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B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A:合同能源管理(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包B:监理(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有效证件;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同时具备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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