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文测站及水质实验室建设工程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水文测站及水质实验室建设工程已由吉林省水利厅以吉水审批【2024】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吉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信鉴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一标段(水文常规测验设备)、第二标段(水文自动测报设备)、第三标段(辽源水质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水文测站及水质实验室建设工程设备采购
2.2项目地点:吉林省;
2.3本次招标采购标段、设备的名称、技术规格及设备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
序号 |
标段 |
设备名称 |
技术规格及设备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第一标段 |
水文常规测验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5月31日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2 |
第二标段 |
水文自动测报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5月31日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
3 |
第三标段 |
辽源水质实验室仪器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2.5投标原则:吉林省水文测站及水质实验室建设工程设备采购共分三个标段,各标段兼投不兼中,即投标人可以同时对本招标项目中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在本项目先开标的标段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再被推荐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安装等方面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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