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华东机械有限公司泉山区矿山路9号汽修厂甲申厂房招租公告
一、招租房屋的概况:
1.标的名称:徐州华东机械有限公司泉山区矿山路9号汽修厂甲申厂房招租。
2.项目编码:B3200001805059917001548
3.标的地点:徐州市泉山区矿山路9号汽修厂院内。
4.标的为:泉山区矿山路9号汽修厂院内甲申厂房,面积1270.95平方米,房屋状态完好,水电齐全。
5.竞租底价:
房屋每月每平方米20元。
泉山区矿山路9号汽修厂院内甲申厂房,面积1270.95㎡,月租金:25419元/月(含税)不含物业费用,物业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二、参与竞租的条件:
1.参与竞租者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从事违法、违规项目,不得经营对周边环境产生噪音、污染和危及小区安全的经营项目。
2.该地段不允许建永久性房屋和设施,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承租者所建各类临时性房屋、设施,在该地段拆迁时,应及时拆除,不应以拆迁赔偿为由,影响拆迁。
3.标的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和构筑物不得毁损并应保留必要的安全消防通道。
4.签订合同后不得私自转租或转借房屋,如合同期满不再经营,乙方必须在解除合同一周内将室内装修物拆除,将房屋清空交还甲方。如乙方不予清空房屋,自行装修产权无偿归招租方所有。若租赁合同期满或因政府规划拆迁、集团公司开发利用等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承租方无偿退出。承租期间,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参与竞租者须知
1.出租期限:出租期限可签订三至五年,最多不超过五年。若超过三年,需建立合理增长机制,即从第三年开始每年按年租金1%进行递增。
2.付款的方式: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徐州华东机械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由承租方自行足额交至我公司财务指定账户,先交租金后用房;同时缴纳房屋租赁保证金为三个月的房屋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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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