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水务蚌埠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年度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询比采购询比公告
蚌埠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环水务蚌埠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年度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询比采购、标段(包)编号:20251003030107030001001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蚌埠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蚌埠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属第二污水处理厂及杨台子再生水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城南再生水厂、淮上区分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库存及生产运行活动产生的仪器监测废液、化验废液、设备维修维护产生废机油、紫外消毒灯管的转运、处置服务含运输所需的包装。
七、服务内容:蚌埠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属第二污水处理厂及杨台子再生水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城南再生水厂、淮上区分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库存及生产运行活动产生的仪器监测废液、化验废液、设备维修维护产生废机油、紫外消毒灯管的转运、处置服务。按主管部门要求,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转运、处置。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处理采购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一年期
十、服务地点要求:蚌埠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属第二污水处理厂及杨台子再生水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城南再生水厂、淮上区分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需同时包含HW49中的900-047-49、HW08中的900-217-08、HW29含汞废物-废物代码900-023-29)、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内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4)供应商为主管部门固体废弃物管理信息系统的入库企业;提供有效证明。 (5)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各自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具有与承担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许可,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主管部门固体废弃物管理信息系统的入库企业证明,并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各自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明确各自承担的本项目工作内容和责任,并共同向采购方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任何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2日 到 2025年10月27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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