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通辽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力锦铀矿床地浸采铀工程项目土地组卷报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通辽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力锦铀矿床地浸采铀工程项目土地组卷报批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KZH-25ZXF694,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实施单位为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需求单位为中核通辽铀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核通辽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力锦铀矿床地浸采铀工程项目土地组卷报批服务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高林屯中核通辽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2.3项目规模:略。
2.4招标范围:
结合已取得的土地预审批复,协助通辽铀业办理政府相关部门所需资料,服务目标为取得海力锦铀矿床地浸采铀工程项目所需办理土地、林草的使用权及必要许可,约8.8公顷。主要包含征地办理(不包含与个人谈判环节)、补耕手续、林草三级报批、土地三级报批,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最终取得不动产权证、林草批复、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文件真实性、有效性的核准。
2.5服务期限:
2026年5月30日前取得海力锦铀矿床地浸采铀工程项目所需办理土地、林草的使用权及必要许可。
2.6质量标准:
按照政府部门办理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资料完成组卷报批后,取得海力锦铀矿床地浸采铀工程项目所需办理土地、林草的使用权及必要许可。在办理过程中,不允许出现对通辽铀业产生任何处罚的相关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可提供上述年份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一至今)至少具有1项土地组卷报批服务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页及甲乙双方盖章页);(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提供网站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专家对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评标专家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现场可进一步查询和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020000330900474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XX项目(项目名称缩写)标书款”。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0月21日21:00—2025年10月27日16:00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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