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6-ZZZB-G2025-0014 项目名称:南区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38.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38.5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主要包括食堂所需的蔬菜、肉类、水果、家禽、鲜蛋、水产、豆制品、冻品、调味品、乳制品、水果、粮油、面粉等及其他。具体釆购类别及数量以食材实际采购情况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或实际结算总金额达到预算总金额为止(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2.投标单位情况表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投标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0.响应单位证明其满足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以及响应单位所具备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3.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