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2025年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高压箱变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NTT-SCMX-2025037】),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次拟采购变压器28台以满足进入快速增长期的电动重卡充电需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预估含税金额为7200922.74元,不含税金额为6372498.00元,具体如下: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kVA) |
拟采购数量 |
单位 |
拟采购总预算(不含税)/元 |
| 1 |
欧式预装式干式箱变 |
500 |
1 |
套 |
163945.69 |
| 2 |
630 |
1 |
套 |
182083.95 |
|
| 3 |
800 |
1 |
套 |
205643.65 |
|
| 4 |
1000(环网型) |
6 |
套 |
1361750.33 |
|
| 5 |
1250(环网型) |
2 |
套 |
526957.72 |
|
| 6 |
1600(环网型) |
5 |
套 |
1528995.22 |
|
| 7 |
2000(环网型) |
5 |
套 |
1799154.52 |
|
| 8 |
美式箱式变电站(油浸式变压器) |
500 |
1 |
套 |
131156.55 |
| 9 |
630 |
1 |
套 |
145667.16 |
|
| 10 |
800 |
1 |
套 |
164514.92 |
|
| 11 |
台式变压器(油式台变) |
315 |
2 |
套 |
55194.71 |
| 12 |
400 |
2 |
套 |
86725.66 |
|
| 13 |
JP柜(一进两出,智能电容补偿) |
\ |
4 |
套 |
20707.93 |
| 合计 |
6372498.00 |
||||
注:本次采购属于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执行数量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预估中标金额(不含税/元) |
实施地域 |
| 第一名 |
60% |
3823498.80 |
海南省全省 |
| 第二名 |
40% |
2548999.20 |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划分标包:不划分标包,共划分2个份额,份额比例分别为60%、40%。推荐综合排名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按份额大小依次中标。
1.5交货地点:海南省全省。
1.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1.7供货期:自招标人下达订单之日起15天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8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以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质保开始计算日期。
1.9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份额使用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系数限价,投标人须基于各类型产品的不含税单价为基础进行统一折扣系数报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折扣系数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的最高投标折扣系数限价为1.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
2.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箱式变电站或预装式变电站的销售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证明材料:(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2.1.3财务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1.4控股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产品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自2020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经具备 CMA 或 CNAS 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箱式变电站或预装式变电站(容量为≥1250kVA)型式检验或型式试验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结论须为合格。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且合格的型式检验或型式试验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产品制造商须为投标人名称或下属分公司名称。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海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海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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