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ZHTZB[GK]2025008
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妇产科模拟实训室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30,000.00元
采购包1(妇产科模拟实训室等):
采购包预算金额:74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4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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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102100-教学仪器 | 妇产科模拟实训室 | 1(套) | 否 | 功能齐全、性能稳定、结果准确可靠、售后服务稳定响应及时、操作简便安全,满足临床及科研教学需要,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 36,000.00 | 工业 |
1-2 | A02102100-教学仪器 | 护理实训室 | 1(套) | 否 | 功能齐全、性能稳定、结果准确可靠、售后服务稳定响应及时、操作简便安全,满足临床及科研教学需要,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 24,000.00 | 工业 |
1-3 | A02102100-教学仪器 | 外科模拟实训室 | 1(套) | 否 | 功能齐全、性能稳定、结果准确可靠、售后服务稳定响应及时、操作简便安全,满足临床及科研教学需要,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 68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采购包2(大隐静脉激光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39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9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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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A02320600-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大隐静脉激光机 | 1(台) | 否 | 功能齐全、性能稳定、结果准确可靠、售后服务稳定响应及时、操作简便安全,满足临床及科研教学需要,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 39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对所投产品制造商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②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采购包为多品目货物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一章附2“报价明细要求”表中所列品目货物逐条填列《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同制造商制造的货物须逐条填列,相同制造商制造的货物可合并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对所投产品制造商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②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采购包为多品目货物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一章附2“报价明细要求”表中所列品目货物逐条填列《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同制造商制造的货物须逐条填列,相同制造商制造的货物可合并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投标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该产品经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投标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该产品经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