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装备公司河南焦作某工程项目的设备供应商代为求偿权外委律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C-0507-25J6-FS0069)
-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中国电建电建装备公司河南焦作某工程项目的设备供应商代为求偿权外委律采购项目已由湖北省电力装备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省电力装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分包进行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2.2项目建设规模:(详见附件)
2.3项目建设期限(服务): 30天历日,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10月30日(以实际情况为准)
2.4招标要求付款方式:立案后一个月内支付基础费用,其余费用以生效判决实际执行收回的金额为基数,一个月内按报价比例支付。支付案件代理费用前均须先由代理律师事务所开具对应金额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可依据国家政策变化而调整),然后经询价人内部审批后付款至代理律师事务所账户。
(允许响应人提出付款方式,实际以合同谈判为准)
2.5招标范围:(详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法设立与执业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专业领域与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承办与本案件性质相符的专业能力,至少有3名及以上专职律师在相关法律领域(如合同纠纷、公司诉讼、知识产权、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等)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3.3无不良记录:投标人及拟指派的律师在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4团队配置:投标人须明确指派至少1名主办律师和1名协办律师全程负责本案,主办律师须亲自出庭参与主要诉讼活动。
3.5保密要求: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案件信息严格保密。
3.6服务保障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充足的人力、时间及资源保障,能够按照委托人要求及时、高效地完成案件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出庭、法律文书撰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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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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