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西分公司秦煤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度起重、电梯设备维护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0-1-151)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西分公司秦煤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度起重、电梯设备维护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秦煤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上坝村。
2.2 项目概况:华能秦煤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境内的茅店镇东北面6km的上坝村,经、纬度值分别为东经 115°06′07.20″,北纬25°55′29.11″。项目占地面积约2300亩。一期工程总装机容量70万千瓦,安装2台国产35万千瓦超临界燃煤机组,于2008年12月竣工投产。二期工程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安装2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于2021年竣工投产。厂址距赣县和赣州市城区分别为14km和19km。
2.3 招标范围:
2.3.1对全厂范围内的起重设备(含升降机)进行日常巡检,保养保洁,修补油漆,机务、电气和控制部分检修维护消缺、事故抢修等工作;按要求对管辖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整改,设备达标整改,小型技改、设备卫生保洁等工作;满足第三方单位施工使用、起重设备检验时的监护、配合等工作。全厂共191台左右起重设备。其中一期内起重设备共73台左右,二期内起重设备共118台左右,包括:通用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过轨起重机、电动葫芦、烟囱升降机等。其中起重设施大部分采用河南卫华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原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河南重工集团起重机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全厂有升降机3台,叉车3台。
2.3.2厂区内共安装有10台奥的斯品牌升降电梯,负责对这些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和定期检验工作
具体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
2.4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即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若实际开工日期滞后暂定的时间,最终以合同签订的时间开始算起)。
2.5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江西分公司秦煤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度起重、电梯设备维护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获准从事“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资质(其许可子项目含桥式、门式起重机(A)级),以及获准从事“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项目资质(其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5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1项起重设备检修维护业绩和1项电梯设备检修维护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他要求:无。
3.2.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1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11月10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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