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B2025-066Z
项目名称:翰林南路工业用地项目垃圾清运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在双方商定的有效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翰林南路工业用地项目垃圾清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承揽工程的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揽工程的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承揽工程的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承揽工程的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承揽工程的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应提供承揽工程的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翰林南路工业用地项目垃圾清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和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或参保证明;
(3)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投标人关联关系声明,包括:①控股管理关系(不得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9)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