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沿滩区王井镇太源井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一期配电工程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沿滩区王井镇太源井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沿滩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贡市沿滩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沿滩区王井镇太源井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沿发改项批【2019】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盐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发改棚改专项债券和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市盐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沿滩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沿发改项批【2019】4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汇隆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王井镇太源村3组(小地名:孙家湾)、4组(小地名:石坝头),邓关镇新塘村6组;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70.71亩,建筑面积约316994㎡,预计建设安置房2033套,总计容面积235014㎡,地下部分84114㎡。分为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占地30.96亩,修建安置房376套,总计容面积41340㎡,地下部分15702㎡;二期占地139.75亩,修建安置房1657套总计容面积193674㎡,地下部分68412㎡;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企业法人;(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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