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金沙隧道工程项目混凝土生产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SDSCWZ-2025-140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佛山市顺德区金沙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混凝土生产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ZTSDSCWZ-2025-140。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地理位置: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下穿容桂水道,起于金沙大道与德胜西路交叉口,止于容桂大道与容奇大道交叉口。本项目标准段道路红线宽度北岸为57m,南岸为43m。项目线路全长1.978km,其中新建跨河隧道长1.197km,主线隧道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50km/h,其中下穿容桂水道采用沉管工艺,沉管段长0.420km,两岸设置围堰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预留工程、交通工程、干坞工程等土建工程。
2.2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
2.3本次招标的数量和规格均为暂定,具体数量和规格以实际加工的数量,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招标文件上的生产数量(调整的生产数量仅限于在本项目上使用);本批生产周期(生产周期)至2029年10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2.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投标混凝土生产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3.2.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投标生产服务满足招标方要求。
3.2.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若竞标人注册时间不足1年的,可不提供)
3.2.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份同类混凝土生产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公司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2.6履约信用要求: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分包商;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不推荐或禁止使用及不合格的分包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供货商;不接受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分包商;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的分包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股东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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