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海峡大道立交新增匝道工程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2G-HXDD-WZ-2025-20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峡大道立交新增匝道工程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峡大道立交新增匝道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5)10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路桥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融资。本次物资招标人为厦门分公司海峡大道立交新增匝道工程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局运管〔2025〕6号);
1.2.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为实现综合保税区对外交通与海峡大道之间的交通转换需求,在海峡大道立交增设东往北、北往东两个方向的转向匝道,并对现状地面道路进行局部改造。新增匝道约958.407m, 地面道路改造约521.96m,主要包括拟新建E匝道、F匝道和地面改造道路S辅路、NF辅路以及慢行道R。E匝道采用单向双车道匝道,匝道标准横断面宽度10.5m, 路面宽度9m,F匝道采用单向单车道匝道,匝道标准横断面宽度9m,路面宽度7.5m,设计速度均采用40km/h。项目总投资概算 5862 万元(不含另估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其中:建安工程费 4743万元,工期总日历天数:900天。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成立年限须为三年以上。
3.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及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提供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投标物资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出厂条件。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2024年)的公司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2023-2024年)的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配合比以及主要原材料水泥、砂、石检测报告每项至少1份),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内(2023-2024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每年至少一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23-2024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2024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其他要求:
3.7.1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3%增值税专用发票。
3.7.2生产厂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7.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7.4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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