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N528-FW1300-02
1.项目概况:大理州中青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祥云县清华洞油库接卸货场出租项目。现有位于祥云县火车站铁路西侧(锈球山)的液化气土地场地租赁,原租赁期限到2024年9月30日止。
结合目前经营实际,建议对该项目进行招商,年平均租赁费72.06万元,租赁期为3年,租金合计216.18万元,租金按年结清。招商结束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从合同签订之日日起到2028年12月31日止。
2.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招标项目名称:大理州中青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祥云县清华洞油库接卸货场出租。
2.2项目概况:现有位于祥云县火车站铁路西侧(锈球山)的液化气土地场地租赁,原租赁期限到2024年9月30日止。
该项目年平均租赁费72.06万元,租赁期为3年,租金合计216.18万元,租金按年结清。招商结束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3招标范围:大理州中青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祥云县清华洞油库接卸货场招租。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5本项目为收入合同,反向招标,因此设置招标底价。本项目设置承租最低限价:72.06万元/年(含增值税5%)*3年=216.18万元(含增值税5%),低于承租底价的投标价将予以否决。
2.6租赁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有效期为36个日历。
2.7地点:祥云县火车站铁路西侧(锈球山)大理州中青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祥云县清华洞油库接卸货场。
2.8报价要求:投标人需按照要求分别填报含税总价,并标明税率,若税率不一致则以不含税单价计入价格评审。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的谈判报价不得超过规定的总价限价,否则其谈判将被否决。
2.9租金支付要求:租金实行按年支付,乙方应于合同签定后30日内一次付清第一年租赁费,以后每年8月31日前付清当年租赁费。
2.10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11执行要求:按合同模板条款执行,若业主方对合同模板有调整的,中标人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完整的企业内部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三商”黑名单的。
以上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3.6投标人承诺:完全响应承租要求,若合同实施过程中不满足承租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招标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提供书面承诺)。
*3.7投标人需对反商业贿赂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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