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绍兴104国道项目预制构件询比采购公告
绍兴104国道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绍兴104国道项目 。
1.2 采购方案编号: 。
1.3 采购人: 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无 。
1.5 采购项目资金:上级补助、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
1.6 采购项目概况:绍兴市104国道1标段主线K1+209.909~K5+300段长约4.090公里及地面道路DK1+262.564~DK2+073、DK2+742~DK4+770段长约2.838公里的路基、桥梁、涵洞、改河改渠改路等工程。主要结构物包括主线高架桥连续长4004.191m/1座,地面桥梁大桥534.96m/3座、地面桥梁小桥22.04m/1座,越东路枢纽互通1处,绍兴港菱形互通1处,越兴路半菱形互通1处,路基挖方1.35万m³,填方19.55万m³,总体工期915日历天。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2.2 交货期: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2.3 交货地点: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2.4 物资质量标准: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卖方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卖方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卖方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信誉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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