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山东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配电室改造工程项目-山东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配电室改造工程项目
一、项目概况 | |
山东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配电室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SDGYJN-G202509-008/G)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山东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配电室改造工程项目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山东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配电室改造工程项目 | |
5、预算金额:392.0万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供货、施工能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根据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0号公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③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与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必须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如不为同一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以下工程建设类最低等级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师,须在本单位注册;④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在本单位注册;⑤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需具备相应资质,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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