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贺兰片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贺兰片区)(项目名称)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5〕1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与贺兰县水务局签订的《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支渠工程(贺兰片区)建设管理委托实施协议》,由贺兰县水务局负责本项目施工、材料等招标工作。贺兰县水务局委托贺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为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为宁夏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贺兰片区)
建设地点:位于贺兰县
项目概况及规模: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支渠工程(贺兰县片区),支渠砌护2条及配套建筑物改造等,其中:暖泉三支渠U型板拆除、砌护3127米,建筑物改造及配套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黎明四斗渠预制混凝土板拆除,砌护2852米,建筑物改造及配套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招标范围及内容:暖泉三支渠U型板拆除、砌护3127米,建筑物改造及配套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黎明四斗渠预制混凝土板拆除、砌护2852米,建筑物改造及配套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暖泉三支渠),一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黎明四斗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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