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镇HD00-0302-0175、6008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B23研发设计用地项目(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镇HD00-0302-0175、6008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B23研发设计用地项目(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镇HD00-0302-0175、6008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B23研发设计用地项目(监理)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海淀发改(核)〔2024〕5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翠湖智达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
西北旺镇HD00-0302-0175、6008 地块
2.2 本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93713.27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63000 (万元)
2.3 本工程计划工期 1084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镇HD00-0302-0175、6008 地块 F3 其他类多功能用地、B23 研发设计用地项目(监理)所有监理招标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电梯、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室外工程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的监理工作。
2.5 其他 /
2.2 本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93713.27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63000 (万元)
2.3 本工程计划工期 1084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镇HD00-0302-0175、6008 地块 F3 其他类多功能用地、B23 研发设计用地项目(监理)所有监理招标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电梯、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室外工程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的监理工作。
2.5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3 其他资格要求 /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 投标人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限制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不采取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
4.2 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不采取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