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C-0108-25J5-YG0002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江大保护工程都昌施工总承包部机制砂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都昌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共分成三个分册,分别为:
(1)第一分册 都昌县中心城区市政管网及相关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污水管网。
(2)第二分册 都昌县21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
(3)第三分册 蔡岭镇污水处理工程。
2、招标范围:都昌项目机制砂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采用标准 (质量要求) |
供货地点 |
备 注 |
1 |
机制砂 |
2.3-3.2mm |
t |
50000 |
石粉含量<3%,含水率<5%、含泥量<3% |
长江大保护工程都昌项目指定地点 |
|
2 |
天然砂 |
0.5-2mm |
t |
8000 |
含泥量<3%,泥块含量<1% |
||
合计 |
t |
58000 |
|||||
注:(1)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此次招标砂石料主要用于都昌中心城区小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进场道路相对狭窄,投标单位报价需充分考虑运输车辆进入小区卸货方式和运输成本,不因道路条件发生无法供货或增加费用问题。
4、交货时间:2025年11月开始供货至工程完工,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并且法定节假日及“创卫”期间需正常供货,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长江大保护工程都昌施工总承包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卖方保证销售的材料必须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2022)相关关国家标准和地方现行的最新标准、工程设计标准、实验室强度要求。卖方每次供货都应随车提交该批次材料名称、型号、数量、使用部位、出厂质量证明书等资料。
7、计量方式:按供应送货过磅单数量计算,为确保供货数量的准确,买方以随机抽查过磅的方式对卖方供货数量的准确性进行复核,买方每抽查过磅车数中出现1车或以上车数少于送货量的,结算时该批材料按过磅最少的车次供货量计量,同时卖方承担2000元/次的违约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提供与本次招标相同或相似规格型号的材料经过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2、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材料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厂家或代理商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显示有合同金额)。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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