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装配式车站构件卸船作业服务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人租赁深圳赤湾石油基地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的码头,将装配式车站构件在珠海市牛头岛码头装船出运至深圳赤湾码头进行靠泊,采购人另外租赁履带吊对车站构件进行卸船。
2.2项目工期:装配式车站构件靠泊卸船作业工期约10个月。
2.3项目地址:装配式车站构件靠泊卸船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赤湾三路基地楼(深圳赤湾石油基地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应采购人需要,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所列明关联项目的操作服务;服务工作完成后,由采购人授权人员确认供应商开具的服务单证。供应商凭上述被确认的服务单证按相应费率费规计费,每两个月累计服务单证及费用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向采购人收取服务费;采购人自供应商开票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前两个月费用。
4.2付款方式:现金。
4.3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内容:无。
4.4其他情况:无。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推荐供应商的相关情况(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推荐理由(深圳赤湾港石油基地码头满足采购人使用500吨以上的履带吊,可采用岸上履带吊卸舶车站构件的方案,以规避原计划在深圳宝安港码头靠泊使用起重船进行卸船而办理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及启用警戒船产生费用的问题。经现场实勘,赤湾港石油基地码头到施工现场与宝安港码头到现场的距离相当,赤湾港码头到车站施工现场的道路满足车站构件运输需要,而且在经济性方面要略优,采购人将装配式车站构件卸驳地点由深圳宝安综合港码头更改为赤湾港石油基地码头)等。
六、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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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