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窗帘采购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MCG202500018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窗帘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第三点:填报的“折扣率”不满足“0<折扣≤0.9” (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式要求的;“折扣率”缺填、漏填或填报了两个或以上“折扣率”;修改为:填报的“折扣率”不满足“0<折扣率≤0.9”(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式要求的;“折扣率”缺填、漏填或填报了两个或以上“折扣率”;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四、技术要求/招标技术要求:重要参数涉及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1)提供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同一项货物的所有技术参数需体现在同一份检验检测报告中。(2)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主体机构如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合法分包给其他具有对应分包项CMA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需在所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上明确分包单位,并提供分包单位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具有分包项的CMA认定资质的查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不予得分,原件备查。(3)应同时提供①检验检测报告(若涉及分包的,需包括分包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截图②检验检测报告在检测机构官网的查询截图或检测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文件,所有截图须清晰、完整,能够明确显示查询结果及相关信息;未按要求提供查询截图,或提供的截图不符合以下要求的,不予得分。”统一修改为:“(1)提供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同一项货物的所有技术参数需体现在同一份检验检测报告中。(2)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主体机构如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合法分包给其他具有对应分包项CMA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需在所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上明确分包单位,并提供分包单位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具有分包项的CMA认定资质的查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不予得分,原件备查。(3)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报告(若涉及分包的,需包括分包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查询记录截图,因该平台升级等原因导致无法查询的,则需提供通过检测机构官网、邮箱等可靠途径查询所提交检测报告(若涉及分包的,需包括分包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具体内容的真实性的证明材料或者检测机构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该报告真实有效。”。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内容不变。以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澄清后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根据最新招标文件及时做好投标文件,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