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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博物馆文物保护修复展示区建设(GXZC2025-C3-002967-GLZB)的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5-C3-002967-GL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博物馆文物保护修复展示区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5页、26页 14.4履约保证金
1.成交人须于签订合同前按本项目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进行办理。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人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人提供《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及《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详见附件),履约保证金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4.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机构,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人自负。
14.4履约保证金
1.成交人须于签订合同前按本项目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进行办理。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履约保证金待成交人履行完毕合同的全部义务后,经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后无息退还。
4.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机构,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人自负。
2 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第134页 1.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
2.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8%;
3.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2 %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4.待成交人履行完毕合同的全部义务后,28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缺陷责任期1年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质量保证金的申请。
6.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办理,均由成交人提出书面请款申请,获得采购人书面确认、审批后支付相应费用。所有的款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到成交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方均必须与成交单位名称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1.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
2.深化设计方案或者布展图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50%;
3.项目完工投入试运行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
4.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5.待成交人履行完毕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办理,均由成交人提出书面请款申请,获得采购人书面确认、审批后支付相应费用。所有的款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到成交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方均必须与成交单位名称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3 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177页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50%;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需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待成交人履行完毕合同的全部义务后,经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后无息退还。
4 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185页 12.4.1付款周期
①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98 %。
②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业主及合同约定的财政或审计部门(如有)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8%。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2 %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③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1年满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12.4.1付款周期
1.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
2.深化设计方案或者布展图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50%;
3.项目完工投入试运行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
4.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5.待成交人履行完毕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办理,均由成交人提出书面请款申请,获得采购人书面确认、审批后支付相应费用。所有的款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到成交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方均必须与成交单位名称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5 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187页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
12.4.2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8%;
12.4.3待成交人履行完毕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2.4.4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缺陷责任期1年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质量保证金的申请。
12.4.5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办理,均由成交人提出书面请款申请,获得采购人书面确认、审批后支付相应费用。所有的款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到成交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方均必须与成交单位名称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
12.4.2深化设计方案或者布展图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50%;
12.4.3项目完工投入试运行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
12.4.4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12.4.5待成交人履行完毕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办理,均由成交人提出书面请款申请,获得采购人书面确认、审批后支付相应费用。所有的款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到成交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方均必须与成交单位名称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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