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1、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己由贺兰县发改和改革局以关于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2024)36号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 贺兰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争取自治区专项债券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予以保障,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贺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西干渠以西,沿110国道两侧分布,西临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北至平罗县交界,南至西夏区交界,南北长约19km,东西宽4~10km。涉及贺兰县洪广镇,主要包括贺金山机井片区、贺兰林场片区。
2.3 项目概况及规模:1.金山泵站供水工程:新建输水管线19.5公里,管材选用PCP管,管径DN1200-800mm,配套建筑物111座。新建灌区调蓄水池5座,总容积83.3万立方米。2.贺兰林场供水工程:新建灌区调蓄水池1座,总容积18万立方米。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1标段:金山泵站供水工程-金山扬水主管线+东支线;施工2标段:金山泵站供水工程-金山扬水西支线。
2.5本公告为施工1、2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施工1标段:金山泵站供水工程-金山扬水主管线+东支线。(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2标段:金山泵站供水工程-金山扬水西支线(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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