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PC-0916-2025B0207
一、招标条件
颐杰鸿运供应链有限公司沙特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沙特机械,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沙特在“2030愿景”计划的推动下,经济持续增长,建设项目不断增多,沙特境内运输资源需求巨大,前景广阔。我司决定购置一批机械设备用于开发市场。
2、招标范围: 机械设备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相关消耗品等采购,包含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现场设备安装、调试、试验、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及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满足我司沙特地区使用的相关要求。
3、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1 |
轴线车 |
液压轴线车 |
36轴 |
2 |
低平板 |
6桥2台(可抽拉到25米) |
2台 |
3 |
牵引车头 |
550马力6*4 |
8台 |
4 |
牵引车头 |
460马力4*2 |
20台 |
5 |
牵引车头 |
660马力6*4 |
4台 |
6 |
普通平板 |
普通集装箱平板车13米3桥 |
20台 |
7 |
低平板 |
6台 |
4、交货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5、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本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已完成出口交货合同3至5份;单个业绩合同金额须不低于100万元。
(2)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含:1)合同扫描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
1)合同扫描件至少体现以下内容:
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货物清单
2)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含:
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需包含合同号或物资名称,且与合同或单个订单一致)或需方接收证明或调试验收证明或到货验收单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除发票外其他的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应有合同需方签字或盖章。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整顿、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轴线车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具备进出口资质。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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