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上航局长泾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厂内及厂外钢管及管件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SHJJSF-CJXM-GGCG-202510)
一、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人为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厂内及厂外钢管及管件 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长泾镇印染集聚产业园北部,即东至花园村污水厂,西至汤村港,南至花园西路,北至北站浜。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规模5.0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工程。工程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方式,其中高浓度废水设计处理规模0.5万吨/天,低浓度废水设计处理规模4.5万吨/天。
2.2项目工期:2023.09.30-2025.12.31(暂定)。
2.3项目地址:江阴市长泾镇。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建设单位或业主明确指定供应商(分包商)的。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采购总价: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零肆万贰仟壹佰零伍元玖角伍分(¥ 15042105.95元);其中:不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叁拾壹万壹仟伍佰玖拾捌元壹角玖分(¥13311598.19元),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叁万零伍佰零柒元柒角陆分(¥1730507.76元)。
以上所示的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出厂检测费、劳务费、机械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规费、税金、供求因果增加费、技术措施费、劳保统筹费等一切费用,以及为完成工程明确或未明确的其他责任、义务和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4.2支付方式:
(1)卖方在每月25日前向买方提交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的过程结算单,买方根据卖方上月实际交付及出具验收单据的数量审核过程结算单。买方审核通过且卖方开具符合买方要求的对应发票后次月的月底前支付过程结算单确认量的【80】%。
付款条件:①双方签认(需经项目经理审核)的采购量确认单及当期结算单;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2)卖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向买方提交最终结算单,通过买方审计部门审计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90】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 9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
付款条件:①最终结算单;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3)剩余3%尾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间(本合同涉及工程完工 1年内)未发生相关质量问题或需扣除保证金情形的,保证期结束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 3 %尾款。
付款条件: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推荐签约单位的相关情况:江苏高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地址:江阴市云亭街道沈家浜路9号;性质: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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