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8272025AGK00106
项目名称:垣曲县人民医院三级医疗能力服务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507000
最高限价(元):1095500, 1222500, 1189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垣曲县人民医院三级医疗能力服务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标项1
数量:
预算金额(元):1095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标项1:钬激光治疗仪、脊柱手术动力系统、医用药品阴凉柜、医用冷藏柜。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垣曲县人民医院三级医疗能力服务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标项2
数量:
预算金额(元):1222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标项2:电子阴道镜、心肺复苏机(电动)、数字式心电图机、内镜清洗工作站、全自动清洗消毒机。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垣曲县人民医院三级医疗能力服务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标项3
数量:
预算金额(元):118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标项3: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3,合同签订生效后的2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方验收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2、3】
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等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提供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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