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 2025 年盐碱地综合利用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1508002025101701001)
一、招标条件
临河区2025年盐碱地综合利用项目已经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批文名称《关于临河区2025年盐碱地综合利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临发改审批发〔2024〕68号)和《关于临河区2025年盐碱地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发改审批发〔2024〕69号),招标人为内蒙古旭泰土地整治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内蒙古正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白脑包镇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内容见下表: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计划投资(万元) |
F1508002025101701001 |
临河区2025年盐碱地综合利用项目 |
开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5435亩,新增耕地4618亩。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壤改良、闸门及启闭设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230日历天 |
4337.548772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其他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承担本工程施工标段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意一项,不得参加投标;
②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询结果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协议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中合同内容相违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拟派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人员;
5)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法人单位组成。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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