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莱山区凤凰湖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烟台毓璜顶医院老年照护康复医学中心外网供电配套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 |
本招标项目莱山区凤凰湖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已由烟台市莱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莱山区凤凰湖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烟台凤凰湖城市更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莱山区凤凰湖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烟台毓璜顶医院老年照护康复医学中心外网供电配套土建工程施工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2.1建设地点:莱山区。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莱山区,自虎山东路与港城东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原有工井东侧合适位置新建9根非开挖拉管,沿港城东大街北侧绿化带合适位置、凤凰西路西侧绿化带合适位置,至10kv滨湖线#2环网柜。 2.3计划工期:自接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100个日历天内完工。 2.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具体以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为准进行施工总承包。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计划投资额:工程费用约350万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3.3财务要求:/。 3.4业绩要求:/。 3.5其他要求:/。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无严重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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