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5000250821129874-05266842
项目名称:2025年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检验合作服务
预算编号: 0525-W00002030
预算金额(元): 9000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9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5年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检验合作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开展临床实验室的质量控制,本项目拟选择一家单位为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提供检验合作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招一续二)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
4 、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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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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