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江平武县阔达藏族乡筏子头至全光堡段防洪治理工程项 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涪江平武县阔达藏族乡筏子头至全光堡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发改项目〔2025〕80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武县水 利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平武县水利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平武县发展和 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平发改项目〔2025〕80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 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涪江平武县阔达藏族乡筏子头至全光堡段防洪治理工程;
2.2 工程地点:阔达藏族乡;
2.3 建设规模:综合治理长度 6.24km。
2.4 勘 察设计工期:3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内容的勘察设计服务,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 图预算)全阶段勘察设计及后期施工阶段相关服务。(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勘察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 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明 确各方权利义务,牵头方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 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成员方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 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②联合体组成成员不超过 2 家; ③ 联 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由联 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