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德安县六能新能源河东重卡智能充电站项目EPC总承包(网)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赣建德安招字【2025】20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人 | 江西六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德安县六能新能源河东重卡智能充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 ||||
工程地点 | 德安县105国道以北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立项批文号 | 德安县六能新能源河东重卡智能充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 2507-360426-04-01-421573 | ||||
项目编码 | 德安县六能新能源河东重卡智能充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 2507-360426-04-01-421573 | ||||
建筑规模 | 2424.62 平方米 | 层次 | 3 层 | 结构 | 框架 |
项目总投资 | 2408.53万元 | 本工程投资 | 14594339.81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 | ||
工程类别 | 其他 | ||||
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 | (1)设计范围:本工程设计阶段包含但不限于: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设计、幕墙设计、钢结构设计、绿建设计及绿建审查,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以及涉及本项目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弱电、室外道路、管网、园林绿化、装饰装修、智能化、安防等设计工作(具体见附件:设计任务书)。 (2)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从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交付使用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3)采购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采购内容为准。 (4)业主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工程范围调整的权力,承包人对此不持异议。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近60个月内完成过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的房建类建筑工程施工(或EPC)业绩或设计业绩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拟派关键岗位人员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注:安全员可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替代安全员岗位证书。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 联合体组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 ||
其他要求 | 1.1 资质要求 1.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需提供)。 1.1.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1.1.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2.1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委派):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 1.2.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1.2.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1.2.4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除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外]:拟派关键岗位人员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注:安全员可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替代安全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的,应分别满足如下要求: ①、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根据赣建城镇[2021]19 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②、省外进赣的勘察设计单位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和拟派的主要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企业数据(人员数据)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组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1.5信誉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h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本条所指失信行为,特指上述两网站明示的上述特定情形,不得扩大解释);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③、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1.6业绩要求: ①企业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近60个月内完成过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的房建类建筑工程施工(或EPC)业绩或设计业绩 1.7其他要求: ? 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与同一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及材料供应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参)股关系、管理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该建设工程的监理投标。监理先于设计、总承包、施工、设备及材料招标完成的,则与该监理中标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存在上述关系的设计单位、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及材料供应单位不得参加该建设工程的投标。 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如电子招投标文件有容量限制,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00M,各投标单位应注意上传投标文件(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合并一起)的大小,(导入的PDF版投标文件不能超过100M),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异地评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进行定标。3、资格条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92-3566607 | ||||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发布(获取),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资格预审)时间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18日 | **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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