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2025年新建热源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15072320251015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2025年新建热源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鄂发改字【2025】1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及旗级财政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2025年新建热源项目-设计
2.2 项目地点: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鄂伦春自治旗现代农业产业园内
2.3 项目规模:(1)本项目热源厂规划用地面积 21611.6平方米。拟建1X77MW 热水锅炉一座及配套设施。包括主厂房、受煤坑、破碎间、栈桥、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煤库、运 营中心(生产调度和后勤保障)和库房、门卫、地磅房等建筑工程, 并购置安装77MW 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
(2)供热管网:建设供热一级管网350延长米(螺旋焊缝钢管, 双线总长700米)。新建供热管网由新建热源厂引出,沿道路接入原供热主管网。
2.4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服务、后续涉及到设计事宜的义务及配合等。
2.5 招标控制价:229.79万元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成果并审核通过,服务期直至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束。
2.7 质量标准:达到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或暖通、热能与动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1.3 具备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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