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6-25J4-FG0020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枫下村三旧改造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一批商品混凝土,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广州市黄埔区枫下村三旧改造工程(地块二)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北部,九龙大道及地铁14号线从村域中部南北向穿过,往北可达钟落潭镇,往南可达新龙镇。规划穗莞深城际从村域北部穿过,并设有马头庄站。
项目工程北面及西面为公园绿地,东侧为商业用地,南面为教育用地。离东侧地铁站直线距离为250米,地块本身自带幼儿园用地。场地西侧有古树,保护范围占地633平方米。地块总用地面积37831平方米,容积率4.47,限高120米。枫下二旧村改造项目用地面积为 33148.86 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226049 平方米。建筑布局方面,地下共 3 层,地上则包含一栋 44 层的超高层建筑,其余住宅建筑均为 32 层 。
2、采购范围:广州黄埔枫下村三旧改造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商品混凝土的供应、装卸、运输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m³) |
备注 |
1 |
普通预拌混凝土 |
C15 |
896 |
|
2 |
普通预拌混凝土 |
C20 |
10421 |
|
3 |
普通预拌混凝土 |
C25 |
1305 |
|
4 |
普通预拌混凝土 |
C30 |
50031 |
|
5 |
普通预拌混凝土 |
C35 |
83200 |
|
6 |
普通预拌混凝土 |
C40 |
7101 |
|
7 |
普通预拌混凝土 |
C45 |
7528 |
|
8 |
普通预拌混凝土 |
C50 |
7510 |
|
9 |
普通预拌混凝土 |
C55 |
7743 |
|
10 |
普通预拌混凝土 |
C60 |
20950 |
|
合计: |
196685 |
特殊混凝土增项名称 |
备注1 |
备注2 |
C20水下细石混凝土抗渗P6 |
暂估555立方 |
此表为枫下项目部施工时可能发生的特殊混凝土增项。本次采购采用固定特殊混凝土增项的价格(详见响应文件第一部分第五条报价表)。 |
C35微膨胀抗渗防水砼P8 |
暂估44550立方 |
|
水下C30混凝土 |
暂估8889立方 |
|
泵送料 |
暂估150000立方 |
4、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约2025年9月-工程完工,具体时间以实际工期为准,按浇筑计划分批交货,卖方不得以供应过程中材料的增加或减少对买方断供或调高单价)。
5、交货地点: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枫下村三旧改造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指定交货区域(详见定位)。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7、其他: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实际供应数量增加或减少采购人不对合同签订单位进行任何补偿。合同签订单位接到采购单位《材料供应计划》后24小时内,按要求的产品名称、等级规格和数量供货。若合同签订单位供货不能满足采购单位需求,则由采购单位另行采购,由此造成的材料差价及工程损失均由卖方全部承担。
8、本次采购完成后,由采购人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
9、结算方式:
含税综合单价(含税单价,不含泵送费):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杂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所有税费及附加、保险费、利润等包括其他运抵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综合交货单价(A)=[出厂单价(D)+运杂费(Y)]*(1+税率)+G(特殊混凝土加价,若有)。
广州市出厂单价(D)=不含税信息价(B)*(1+固定浮动率(C))(固定浮动率上浮为“+”,价格下浮为“-”)。
信息价(B):广州市合同结算单价以供货当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及有关计价办法的通知的对应规格普通混凝土税前综合价格区间上下限数值的平均值作为合同结算基准价格。
固定浮动率(C):指卖方结合自身企业实际及本采购项目特点在信息价格基础上报出的固定浮动比例C(%),上浮为正值(+),下浮为负值(-)。
运杂费(Y)=:(运输单价E*运距F),E为每m³从生产厂家至交货地点每公里的价格。
特殊混凝土加价(G)=:特殊砼在同强度普通混凝土的单价基础上每立方增加(元/㎡,含税)。
卖方在填报的单价(保留到0.01元)应是将该类型混凝土运至项目部指定施工现场,包含合同明示或者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综合报价。
10、其他:本合同采用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价,税率为3%或13%(采用一票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的,则对于新增值税税率生效后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双方同意在不含税综合交货单价的基础上,根据变更后的税率调整计算后续货款的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含税价=不含税价格+变更后税额)。
11、验收标准:
11.1当混凝土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卖方技术人员见证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及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对混凝土的数量、质量进行抽样检验。
11.2卖方每批次供应的混凝土,应随第一车混凝土将该批次混凝土开盘检定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买方。
11.3买方需现场检验坍落度的,应在运输车到达工地后及时安排具有检验资格的技术员按相关操作标准完成坍落度抽样检验。如混凝土坍落度未能达到施工要求,卖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买方超时完成或主动放弃检验视为认可混凝土坍落度达到施工要求。
11.4商品混凝土数量以到达现场的双方实际签收的小票为准,并由卖方汇总制成日结单,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买方项目部结算员。根据签收的小票与日结单作为结算依据。
11.5买方有权对卖方所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进行抽检复磅,现场过磅单车次误差在±2%以内视为合格,结算按送货单方量计算,抽查费用由买方承担;抽磅结果负偏差超出2%且超出车次≤3车时,卖方按实际过磅数量办理验收结算(过磅重量/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容重=实际方量;保留两位小数),若负偏差超出2%的车次>3车时,则当批次混凝土全部车次均按抽查的最小值计量结算,抽磅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此外,同批次负偏差车数比例不得大于60%,若大于60%,无论偏差是否在2%以内,该批混凝土全部车次均以扣除偏差平均值后计量结算。
11.6卖方混凝土产品质量以买方和买方工程第三方检测单位抽检验收强度的合格报告为准。
12、资料要求:每批进场商品混凝土提供当天配比单和对应28天后的强度质量证明保证书。
13、卖方在履约过程中,不得以节假日休假或枯水期、台风季、雨季、高温天气、春节期间造成原材料涨价等非自然灾害原因,对买方提出断供、故意迟供及调价等情况,期间卖方不得再另收取其他费用或另增加措施费等直接和间接费,卖方应提前做好谋划为保供作出相应措施。如出现该情况,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及按照响应人管理规定作出永不录用或限制投标等相应处罚,其期间因卖方断供、迟供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如窝工、停工、处罚罚款、社会影响、地方政府和我司市场营销板块等损失情况,卖方应承担一切相应责任及经济赔偿。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期内《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和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0万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注册资金在500万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3、响应人应具有商品混凝土的供货业绩,2022年1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响应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纳税信用评级至少为B级。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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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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