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油田2026-2028年度劳务外包服务(后勤)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026-2028年度劳务外包服务(后勤)项目已由招标人批准,资金来自冀东油田公司相关二级单位成本,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为招标人提供劳务人员(不含投标人自有员工)从事后勤服务。
服务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第一标段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劳务人员(不含投标人自有员工)具有从事营销员、消防监控、维修电工、会议系统运维、零星维修、车辆违规监控等工种后勤服务。预计服务规模47人,本次招标不确定具体工作量,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
第二标段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劳务人员(不含投标人自有员工)具有从事物流后勤、仓库保管和销售等工种后勤服务。预计服务规模13人,本次招标不确定具体工作量,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
2.3 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逐年签订合同,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则不再续签)。
2.4 项目预估金额:280万元/年(管理费用暂定为3.6万元/年,固定成本费用暂定276.4万元/年)。预估金额由劳务用工固定成本费用、管理费构成,以管理费用为竞争标底,固定成本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第一标段预估金额:210万元/年(含管理费:2.8万元/年),不含增值税。
第二标段预估金额:70万元/年(含管理费:0.8万元/年),不含增值税。
2.5 标段划分:冀东油田2026-2028年度劳务外包服务(后勤)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也可兼中。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3.3.1第一标段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 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发票日期为准)已完成结算的类似项目业绩,已完成单项业绩结算金额大于等于200万元(单年度、不含增值税),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类似项目:劳务外包服务或劳务派遣服务或人力资源服务。
3.3.2第二标段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 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发票日期为准)已完成结算的类似项目业绩,已完成单项业绩结算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单年度、不含增值税),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类似项目:劳务外包服务或劳务派遣服务或人力资源服务。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成立日期晚于 2025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 承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3.6.人员要求:
3.6.1第一标段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为投标人员工,提供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其社保的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2)现场操作人员
具有从事营销员、消防监控、维修电工、会议系统运维、零星维修、车辆违规监控等工种劳务人员;
拟派人员至少具有消防设备操作证4个,电工证2个。
以上人员为投标人员工,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3个月(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社保证明(其社保的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6.2第二标段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为投标人员工,提供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其社保的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2)现场操作人员
具有从事物流后勤、仓库保管和销售等工种劳务人员。
以上人员为投标人员工,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3个月(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社保证明(其社保的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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