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T2025HC/153
项目名称:贸仲委9层开庭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遴选1家合格的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贸仲委9层开庭区设备采购。在线庭审系统包含扩音系统、庭审系统、视频切换系统、LED大屏系统、同声传译系统等内容,具体采购清单如下:
系统清单
编号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
包含子系统
1
在线庭审系统
1,149,920.00元
扩音系统、庭审系统、视频切换系统、LED大屏系统、同声传译系统
2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室内LED屏
质量要求:合格,行业相应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保证全部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并可投入使用。系统调试培训等10天。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少于三年的质保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4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6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5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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