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CGZXFW202509150356
1.招标条件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二煤矿 潘二煤矿煤炭转运装车服务(重新采购)招标人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潘二煤矿煤炭转运装车服务(重新采购)
2.2 项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潘二煤矿;项目单位指定地点。
2.3 采购数量(估算金额):1项
2.4 签订框架协议:是
2.5 定商、定价:否
2.6 服务范围:潘二煤矿煤炭转运装车服务,乙方负责对潘二煤矿潘四东区中转的煤炭进行卸车平整、转运及返仓等服务工作,保证煤炭转运装车工作的完成;转运期间乙方根据需要向甲方提供不多于4辆装载机(斗容量不低于3m³),车况良好,满足甲方装车发运工作需要(包含司机及管理人员工资、保险、维修、保养、油耗等一切费用);工作时间及工作量以矿方安排为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时间及工作量,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临时用车时,需在接到矿方通知后的1小时内到达现场;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正式生效之日起一年止。
2.8 付款方式:月度结算,凭甲方煤炭管理科出具考核单办理结算,次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结算款的100%。
2.9 详见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运)。(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转运服务业绩(业绩中须包含装载机服务内容); 注: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其他评审因素(如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还须提供业主方(合同甲方)证明等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 (2)、投标人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人员、设备、能力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地区、行业的相关标准。(须提供承诺)
3.7人员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拟提供至少5名及以上驾驶员(现有或承诺配备),要求年龄55周岁以内且具备有效的装载机操作证;另须配备一名项目经理(负责调度管理)。 注:拟配现有驾驶人员及项目经理须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及相关证书;承诺配备的驾驶人员须提供相关承诺。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7日08时09分00秒至2025年10月22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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