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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 南川区数字化新能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南川区数字化新能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川区数字化新能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已由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7-500119-04-01-56337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园业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代理业主为重庆市龙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园业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市龙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南川区。

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建设超级充电站9个,配置超、快充桩54个,配套建设光伏板1620㎡;租赁车库停车位3130个,建设交流充电桩658个、直流充电桩282个;建设城区公共充电站直流充电桩126个;建设乡镇公共充电站直流充电桩46个、交流充电桩120个;建设文旅公共充电站直流充电桩225个;充电站停车棚上配套安装光伏板17010㎡;配套建设新能源数智化运管系统1套等工程。

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6873万元

4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

(2)施工:完成发包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专业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专用设备(系统)人员培训等,满足工程质量、 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以及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3)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5 工期要求:总工期 8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其中:

设计周期: 180日历天 ;施工工期: 670日历天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4.1款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2.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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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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