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刮板机配件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302-ZB-250630046、SXMTZB2501H-15(G)/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刮板机配件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JNB302-ZB-250630046、SXMTZB2501H-15(G)/C),已由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以塔山矿党委会会议纪要 【2025】1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刮板机配件项目(第2次招标)采购。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刮板机配件项目(第2次招标):
标段(包)内容:刮板机配件采购,招标明细详见公告附件(具体明细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地点:同煤塔山矿材料配件库(以高德地图搜索结果为准)。
2.4 交货期:供货方式为代储,根据塔山矿实际使用需求量和供货时间下达的供货通知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刮板机配件项目(第2次招标),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对应招标明细中任意两类产品的供货业绩,(须在同一合同文件中体现,否则视为无效),所供货物名称应与本次招标内容保持一致,型号允许存在差异。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6日18时00分至2025年10月21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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