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0〕1654号、渝发改交通函〔2021〕3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交通开投集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供电系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地点:重庆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工程起于璧山站,经虎溪站、大学城南站、寨山坪站、西永站、磁器口站、沙坪坝站、石桥铺站、重医站(原大坪西站)、重庆站、南滨路(原后堡站)、南坪站、广福大道站、重庆东站、惠民站。线路全长56.008km,设车站15座(璧山站与璧铜线共用),其中高架站1座(璧山站),其余14座均为地下站;采用城轨快线车,6辆编组,最高运行速度为140km/h。设一段一场,重庆东车辆段、璧山停车场。设璧山(与璧铜线共享,其由璧铜线代建)、一字街(原大坪西)、沙井(原重庆东)等主变电所3座,新建磁器口分区所、南坪分区所,璧山停车场开闭所、重庆东车辆段开闭所,21座降压变电所,7座跟随式降压变电所(不含预留)。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亿元。
2.4 招标范围:(1)27号线供电系统工程项目的设备和材料的制造、采购、设计联络、监造、包装、运输(含保险)、仓储、施工、调试、试验、验收、试运行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所有设备和材料相关的行业部门、质检部门等须进行的入网、检验、校验、设备停送电申请等。(2)负责与行政主管部门、供电主管部门的协调对接及手续办理。负责供电系统在完成送电后至三权移交前需进行变电所设备房值守。(3)提供为达到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所需的人员培训、技术资料、专用工具、试验维修设备、备品备件及伴随服务等。(4)在招标人的BIM实施体系框架下组织内部BIM实施体系,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关BIM工作。招标人有权对施工范围作适当调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2.5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约为26个月(2025年11月-2027年12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预计开工时间:2025年11月。具体以现场实际工期为准。考虑本工程存在分段开通的可能性,最终施工工期以招标人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工期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本工程因分段建设引起的成本增加风险(如施工工期延长、人员增减等),不得向招标人提出增加费用。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1.4.2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