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401]LH[GK]2025002
二、项目名称:三明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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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体成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楼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6,400,000.00元 | 96.6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三明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
服务类(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体成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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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三明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 | 三明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 | 完成大田县、尤溪县3.8万公顷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排查 | 提交项目成果,按要求通过专家评审 | 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 项 | 满足《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指南》《福建省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工作方案》等相关规范要求 | 6,4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刘笙 |
评审专家: | 陈敬 、 曾广泉 、 郑国璋 、 林兴中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按《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内按1.5%,100万元-500万元按0.8%,500万元-1000万元按0.45%)计算收取。2.代理服务费交纳账户: 户 名: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81001416000355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营业部 3. 退还中标方保证金要求:中标人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合同并盖章后,纸质合同原件送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备案一份且需按规定时间上传至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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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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