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甘孜州九龙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森林质量提升)(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甘孜州九龙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森林质量提升)(项目名称)已由甘孜州林业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林草函〔2025〕5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九龙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九龙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甘孜州林业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甘林草函〔2025〕53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启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九龙县城关林场、杜公林场、乌拉溪林场和呷尔镇、乃渠镇、雪洼龙镇、烟袋镇。
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通过开展甘孜州九龙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森林质量提升),共进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5000亩。
2.1.3 计划工期:760日历天(其中:项目建设期2025年11月至2027年12月,其中主体工程建设期至2026年7月,管护期至2027年12月)。
2.1.4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期内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2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的水利工程类或营林造林类施工类似业绩,【按照(川建行规〔2020〕10号)的解释高原地区所处自然环境具有特殊性,可设定高海拔地区业绩。高海拔地区工程业绩是指项目±0.00标高所对应的海拔高度1500米以上的业绩。本项目所处地为高海拔区域,类似业绩须是高海拔地区的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明(或完(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3)具有有效期内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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